湖南智周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官网
∷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导致权利终止,能否请求恢复?

发布时间:2025-05-16浏览次数:1032


按照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导致权利终止,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请求恢复的。具体情况如下:


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因正当理由: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 

微信扫码微信扫码咨询

  • 咨询热线0731-84459028

  • 移动电话15802518627

Copyright © 2007-2025 湖南智周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801室 湘ICP备2023005934号 公安备案号:43010302000535 XML地图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