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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诉讼涉及无效的处理情形(上)

发布时间:2024-03-22浏览次数:1051


专利侵权诉讼涉及无效的处理情形


专利侵权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略有不同的点在于,专利侵权诉讼往往是司法程序与专利无效的行政程序相互交叉相互影响。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结果往往对诉讼程序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诉讼程序中,若是专利权人在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被被宣告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专利权人针对该权利要求提起的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不仅适用于一审,在二审中同样适用。在(2022)最高法知民终1945号案件中,一审判决做出之后,涉案专利权被国知局宣告全部无效,最高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规定,权利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权利人基于该无效权利要求的起诉。


有证据证明宣告上述权利要求无效的决定被生效的行政判决撤销的,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


专利权人另行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本条第二款所称行政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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