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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官费调整通知:2026年4月1日起新费率生效,微小实体可享30%减免

发布时间:2026-03-04浏览次数:104

欧洲专利组织行政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1日通过决议(CA/D 9/25),对《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及相关官费标准进行修订。新费率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适用于在此日期及之后缴纳的相关费用。同时,一项针对微小实体的费用减免政策也将同步实施。


一、生效时间与过渡安排

  • 生效日期:2026年4月1日

  • 过渡期安排:在2026年4月1日起6个月内,若某项到期费用仍按旧标准足额缴纳,欧洲专利局(EPO)将发出补缴通知,允许在通知后2个月内补足差额,该缴费将被视为有效。


二、主要费用调整概览

本次调整涉及欧洲专利申请阶段的检索费、指定费、审查费、年费及权利要求超项附加费等,整体涨幅约5%。部分费用如在线申请费、超页附加费、异议费、上诉费等维持原标准。

以下为部分主要费用调整对比(单位:欧元):

费用项目原标准新标准(2026.4.1起)
申请费(在线申请)120120(不变)
检索费1,4501,520
指定费600630
审查费1,7001,785
授权费925970
第3年年费530555
第4年年费660695
第5年年费890935

注:以上为部分费用示例,完整调整项目请以EPO官方公布为准。


三、新政策:微小实体费减30%

自2026年4月1日起,EPO正式实施微小实体费用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缴纳申请费、检索费、审查费、指定费、授权费及年费时,可享受30%的费用减免

适用对象(满足任一条件即可):

  1. 微型企业:雇员少于10人,且年营业额或资产负债表不超过200万欧元(需合并计算控股25%及以上关联公司的数据)

  2. 自然人(个人申请)

  3. 非营利组织、大学或公共研究机构

限制条件

  • 过去5年内,向EPO提交的欧洲发明专利申请不超过5件

  • 企业25%及以上资本或投票权由公共机构控制的,不能认定为微小实体

符合条件者在缴费时需主动声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方可享受减免。


四、申请人应对建议

  1. 把握3月窗口期:对于近期计划提交的申请或即将到期的年费,可安排在2026年3月31日前按旧标准完成缴费。

  2. 自查微小实体资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4月1日后缴费时提交声明,享受30%费用减免。

  3. 合理规划预算:建议对现有欧洲专利组合进行梳理,结合费用调整与减免政策,合理安排缴费时间与资金规划。


欧洲专利制度程序复杂、节点较多,费用调整后的合规缴费与资格认定需要专业支持。智周知识产权团队可为您提供欧洲专利申请、年费管理及微小实体资格评估等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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