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创新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零距离服务,从2020年1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和商标工作进行了部分调整。
■ 专利代理机构自取专利证书!
为创新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零距离服务,缩短专利证书的交付时间,提高送达率,同时方便专利代理机构对证书的管理。12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专利证书服务调整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相关专利证书按照区域划分寄送至各代办处。专利代理机构到代办处自取专利证书,将证书交付创新主体。
附件:专利证书自取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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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局启用新版财政票据式样
近日,商标局使用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的要求,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财政票据式样。下面是商标局发布的新版财政票据式样,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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